2020/07/31 08:52
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来了!
主要内容:
1、对于管理金额起点,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2、试点为期2年,分地区分阶段实施。
3、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4、大额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到社会公众的日常经济活动,此举适应当前形势需要,我国亟需加强大额现金管理,保障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为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提供支撑。
这个政策出台后,相信对于个人私账的监管会越来越严,过往的营业收入通过私人账户收取的方式风险将会越来越大,如果您希望知道更多内容或者解决方案,可以联络钟老师:1382573626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