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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3 09:22
2025/01/20 15:27
非常感谢!
可以的,对于受托方来讲仅仅是收取的加工费,只能开具加工费的发票,不得开具商品的发票。委托加工业务,双方一般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合同价款表现为加工费,且加工费与受托方持有的主要材料价格变动无关。
对于真实发生的暂估费用,汇缴之前没法取得发票的,汇算清缴做了纳税调增就可以了,会计上不需要做账处理。注意:1、真实发生的暂估费用,无需冲回之前的账务处理,仅仅做汇缴的调表不调账处理就可以了。2、判断是否需要暂估费用或者暂估入库,主要关注费用是否真正发生、或者商品是否已经入库使用,切记不要乱估费用来调节利润。3、对于并未真实发生的暂估费用,属于虚假账目,不仅需要纳税调增,还须及时冲回。参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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