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进项税额已经办理退税,是否需要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匿名 |浏览39次
收藏|2024/03/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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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20:2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留抵退税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属于按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留抵退税后无需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Apr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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