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征收率降了,个体工商户如何享优惠?

拾月 |浏览623次
收藏|2020/03/05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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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5 23:15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我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在现有增值税的纳税人里占的比重非常大,在80%以上。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减税,主要是针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lu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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