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9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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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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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3 09:03

2024/04/19 14:10

TA的动态

  • 匿名 采纳了回答2024/04/19 14:10

    非常感谢!

    自由的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

  • 匿名 提出了问题2024/04/19 14:08

    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这个月为客户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实际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请问我能够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吗?

  • W980624 回答了该问题2024/04/15 09:0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三、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4号)的规定,在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

  • W980624 回答了该问题2024/04/15 08:57

    如果你公司取得海关缴款书原件,应由你公司进行抵扣进项,同时提供缴款书原件、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等资料。也就是说,谁取得海关缴款书原件,谁来抵扣。

  • W980624 回答了该问题2024/03/30 17:02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二条:除另有规定外,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 W980624 回答了该问题2024/03/22 18:44

    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出口企业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委托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的,应由委托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县《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转交受托方,受托方凭该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 W980624 回答了该问题2024/03/15 18:23

    公司抬头的电子运输发票,可以抵扣。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 匿名 采纳了回答2024/03/08 18:10

    非常感谢!

    自由的风

    目前缴费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办税服务厅、商业银行等多种线上线下渠道,采用电子支付、刷卡、现金等多种方式缴纳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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